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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的起源与发展历程

股票基金2025年03月30日 23:18:3210admin

他项权证的起源与发展历程他项权证作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其产生与发展与我国物权法律体系的完善密切相关。我们这篇文章将系统梳理他项权证的历史沿革,重点分析其在1990年代的法律萌芽阶段;2007年物权法确立时期;2015年不

他项权证什么时候有的

他项权证的起源与发展历程

他项权证作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其产生与发展与我国物权法律体系的完善密切相关。我们这篇文章将系统梳理他项权证的历史沿革,重点分析其在1990年代的法律萌芽阶段2007年物权法确立时期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现行制度下的功能定位等关键发展阶段,帮助你们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权证的历史脉络。


一、法律萌芽阶段(1990年代)

他项权证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初期。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房屋他项权利"的概念,为后续具体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各地方政府开始试点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抵押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的他项权证办理仍存在地域差异,各地登记机关(如房管局、土地管理局)的颁证标准和格式不尽统一。但这一制度的雏形已经显现,为解决当时日益增多的抵押贷款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法律确立时期(2007年物权法)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成为他项权证制度发展的里程碑。该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系统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要求登记机构应当向权利人发放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原建设部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和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都详细规定了他项权证的发放程序和法律效力。至此,他项权证作为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法律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统一规范。


三、制度整合阶段(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进入统一登记的新阶段。原分散在住建、国土等多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至新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他项权证的样式和内容也实现了全国统一。

此次改革后,原先的"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他项权证"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明",但民间和实务界仍习惯称其为"他项权证"。新版的证明文件采用防伪技术,记载内容更加规范,包括权利人、义务人、不动产坐落、权利类型等重要信息。


四、现行制度下的功能与意义

在现代不动产登记体系中,他项权证(登记证明)承担着三项重要功能:一是权利公示功能,向社会公众展示不动产上的权利负担;二是债权保障功能,为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提供法律保障;三是纠纷预防功能,通过明确权利顺位减少潜在争议。

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2年全国共发放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证)约1500万份,在促进资金融通、保障交易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电子他项权证正在试点推广,未来将进一步优化登记服务效率。


五、常见问题解答Q&A

早期的他项权证与现在有何不同?

2015年前的他项权证存在"房地分离"现象,房屋和土地需分别办理他项权证。且各地证件格式不一,防伪性能较差。统一登记后实现"房地一体",证件采用国家标准和先进防伪技术,法律效力更有保障。

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需要: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抵押合同/地役权合同等主债权合同;5)其他必要材料(如评估报告、董事会决议等)。具体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子他项权证与纸质版有同等效力吗?

根据《电子签名法》和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依法生成的电子他项权证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部分传统金融机构出于内部风控要求,可能仍需要纸质证明,建议提前与相关机构确认。

标签: 他项权证历史不动产登记制度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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